Pro/E关于保存文件

可使用“保存”(Save) 或“保存副本”(Save a Copy) 命令保存 Pro/ENGINEER 文件。利用“保存副本”(Save a Copy) 对话框中,还可以将 Pro/ENGINEER 文件导出为不同格式,以及将文件另存为图像。
Pro/ENGINEER 只保存更改的对象,但以下情况除外:
在目标目录中未找到被选定进行保存的对象
配置文件选项 save_objects 被设置为 all
配置文件选项 save_objects 被设置为 changed_and_specified,并且当前对象是组件中的顶层对象
更改了从属对象,将配置文件选项 propagate_change_to_parents 设置为 yes。

如果在磁盘上保存对象,则会创建文件,其文件名格式为 object_name.object_type.version_number。例如,如果创建一个名为 bracket 的零件,则初次保存时文件名为 bracket.prt.1。再次保存该相同零件时,文件名会变为 bracket.prt.2。
如果用相对路径说明 (例如 ../partname) 检索对象,同一路径说明用于将其保存到原目录中。所以如果在查找和存储之间改变工作目录,那么对象可能被存放到错误的目录中。使用相对路径时要当心。
注解
路径名最多可包含 260 个字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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